南宁市纪委监委驻广西-东盟经开区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监督首要职责,充分发挥派驻监督“探头”“前哨”作用,将驻在单位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,作为监督工作的切入点与着力点,全力推动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规范运行。
在年初纪检监察组组务(扩大)会上,主要负责同志部署工作时着重强调:“必须立足监督首责,对驻在单位‘三重一大’事项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,实施全过程监督,从会前议题把关,到会中参与讨论表决,再到会后报备,形成严密监督闭环,提升监督质效。”
今年以来,驻东盟纪检监察组聚焦“三重一大”事项,精准施策、靶向发力,督促驻在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做到依规依纪依法决策。
针对开发区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更新不及时、存在漏洞的问题,纪检监察组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,指导驻在单位完善议事规则。在事前预审环节,严格要求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在驻在单位研究决策前,至少提前一天将议题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纪检监察组。重点审查议题是否符合制度规定、依据是否充分、程序是否完备、有无廉洁风险等。一旦发现酝酿不充分或程序不完备等问题,立即反馈给相关单位,督促其及时整改,推动监督关口前移,确保拟决策事项合理合规。
在事中监督方面,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参与驻在单位“三重一大”事项会议的讨论决策,实施“贴身”监督。着重监督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决策是否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,重要干部任免是否依照规定程序进行,重大项目安排与大额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要求等。对会议中发现的问题,当即纠错纠偏,保证决策过程依规依纪依法。
执行效果如何,强化事后检查也是监督工作重点。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决策后,督促被监督单位及时将决策结果报纪检监察组备案,并将决策后的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点,进行后续跟踪问效。
今年以来,纪检监察组参与驻在单位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决策会议12次,开展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抽查6次,提出意见建议10余条,进一步规范了决策程序,推动驻在单位政治生态持续向好。
“下一步,我们将持续细化‘三重一大’监督流程,深化对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。定期复盘监督情况,针对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完善监督举措,强化问责震慑,以更高标准、更实举措推动‘三重一大’决策制度落地,巩固并优化政治生态。”驻东盟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表示。